诬告零成本:法律不追的账,只能自己收
2025 年 9 月 20 日,武汉大学发了一份通报。核心内容是一句话:撤销肖某瑫的记过处分。
这个处分,他背了两年。
2023 年,一名女研究生在图书馆自习时,认为对面的男生在揉搓大腿根部,是性骚扰。她报告了校方,并在社交媒体上写了这件事。学校给了男生记过处分。
2025 年 7 月,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判决: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,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然后才是 9 月 20 日那份撤销处分的通报。
两年里,这个男生患上 PTSD,学业中断。而指控他的那个人,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。学校在通报里确实处理了一件事——但不是追责她的指控,是查她的硕士论文。
这就是我今天要算的账。
而在你读到这句话的几天前,长沙一个 4 岁的孩子在餐厅里跑过时手碰到了别人。这件事现在有了三次派出所调解、一场将要提起的诉讼,和一句官媒评论——"四岁男童的肢体接触,不是制造流量漩涡的素材。"
不是替谁喊冤。是把十三个公开案例摆在一张表上,然后问一个问题:诬告的成本,和被诬告的成本,差多少?
答案让人很不舒服:差额大到足以形成一种激励。
本文所有案例均来自主流媒体(新华社、澎湃、人民网、观察者网、新京报、凤凰网)公开报道或官方通报,抓取核对时间 2026-09-17。凡未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正式定性的事实,本文不作定性,只记录已生效的结论。这是我给自己划的线——理由在最后一节。